2005年2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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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:妻得10万复婚:算个人财产
  事件
  日前,李某与妻子闹离婚。因妻子不.同意,李某便与妻子达成协议,将家中的10万元存款全部归于她名下。法院据此将10万元判给了李某妻子,并判他们离婚。
  不久,二人复婚,但婚后关系仍不好。后来李某妻子主动提出离婚。李某说,离婚可以,但要平分那10万元存款。而李某妻子则认为,那10万元是她的婚前财产,不能分割。
  这10万元存款是否属于李某妻子的婚前财产?李某可以分到吗?
  说法
  李某虽然与妻子是复婚,但从法律上来讲,却是离婚后的重新结婚。那10万元应认定为其妻的“婚前财产”,李某要求平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,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,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。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本案中,李某和妻子离婚时,将家中的10万元存款约定全部归妻所有,法院在判决中已作确认,此时,这10万元存款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,由李某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变成了妻子的个人财产。